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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7 15:05 城市童话
澳法律规定超六年债务作废 代理将退债款

作为一项打击强力收债战略的一部分,一些人曾被债务代理商要求支付许多已经想不起来的旧债的人士将会得到债务代理商退还的款项。获益者超过500人。
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表示,债务代理公司收账屋(Collection House)在收取了已超过6年的债款后,同意退还66万元澳元给504人。2001年,收账屋收购了澳洲担保公司(Australian Guarantee Corporation)的旧债。

纽省消费者信用法律中心的主任律师雷恩(Katherine Lane)说,银行和电话公司将收债业务外包已经引发了抱怨的增加。按照纽省法律,对于那些已经超过了6年的债务,如果债务代理商没有采取清债行动或没有提供债务证据的话,那些债务就不再存在了,而对于这一点,许多消费者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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